巡察组在行动丨迟到的保证金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“没想到,我交的6000元油茶苗保证金还能退给我。”“我也领到了林站退回的2000元保证金。”近日,湖北省谷城县茨河镇、石花镇等乡镇部分村民收到一笔钱款。
此前,谷城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巡察。巡察组在走访时,了解到有的村民领取政府扶持的油茶苗,却要一棵油茶苗交一元钱的保证金。
群众利益无小事。收取保证金是否有政策依据?共收取了多少钱?涉及多少群众?保证金是否被挪用、侵占?带着这些疑问,巡察组兵分两路展开调查。一组到该局下属单位林木种苗站调阅财务凭证,核实油茶苗发放和收取保证金明细情况。另一组延伸至该县茨河、石花等5个乡镇19个村,上门走访73户油茶种植户,逐一核实交纳保证金情况,初步固定了林业部门向种植户收取“一棵油茶苗一元钱”保证金的问题线索。随后,巡察组找到林木种苗站负责人可某开展个别谈话。
“可站长,请你介绍一下我县油茶种植有关情况。”
“我县从2008年开始大力推广油茶产业,主要是为了增加农户收入,丰产后每亩可产果2000斤左右……”可站长一口气讲完了栽植油茶的好处。
“有群众反映林木种苗站在发放油茶苗时,还要一棵苗收一块钱的保证金,我们入户了解和查阅财务账目也证实了这点。为什么要收取这个钱?有政策依据吗?”巡察组成员追问。
“这是原林业局党组2018年研究决定的,我们只是执行。”
“为什么要收这项费用呢?”
“主要原因是想提高油茶苗的成活率,成活率达到80%以上,就退这1块钱的保证金。”可站长回答说。
“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超标准、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加重群众负担。你们想提高油茶苗的成活率,可以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,不能以收费代替管理。”巡察组工作人员现场宣讲了政策规定,指出了其中的问题。
经调查,油茶苗保证金没有被挪用、侵占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立行立改函,要求其迅速整改。该局针对林木种苗站收取保证金问题,在全系统举一反三,全面整改,建立健全《油茶苗发放管理办法》等5个制度,完善了油茶苗种植指导、跟踪服务等12项措施,已收取的油茶苗保证金26.8万元全部清退给油茶种植户,县林木种苗站和乡镇林业站等单位6名责任人受到追责问责。(通讯员 何向东 尹丽莉 宋长鸣)
